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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信息和个人数据保护

在一个营销信息是许多企业的主要驱动力的世界里,或者即使不是主要驱动力,它们也极大地促进了客户数量的增长,并且隐含地促进了业务的增长,这些条件将隐私法强加于个人数据的处理和电子通信领域的隐私保护)有时可能会成为公司的障碍

了解发送营销信息的条款和条件对于以合法方式接触您的客户(从个人数据保护的角度来看)至关重要。

首先,让我们了解营销信息(或法律术语中的商业传播)的含义。因此,营销信息是指您通过其直接或间接宣传某些服务或商品的任何信息(邮件、短信等)。

通知人们

您想向他们发送营销信息。

你是怎样做的?

在收集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号码时,您必须向他们提供信息说明(在在线环境中,您可以通过在您的网站上发布隐私政策来做到这一点;在物理环境中,通过提交纸质文件来实现)。

此信息说明必须易于理解,语言通俗易懂,并包含艺术提供的所有元素。 GDPR 第 13 条(除其他外):运营商的识别数据、处理的目的、处理的基础、存储的持续时间、数据的接收者、数据主体的权利。

你同意

在发送营销信息之前,您必须获得您想要发送信息的人的明确同意;

小心

  • 未经本人明确事先同意,禁止发送未经请求的商业信息.
  • 如果您想发送消息征求他们的同意,很遗憾您不能。此信息本身为商业信息,未经您事先同意不得发送.

同意时应该注意什么?

  1. 营销协议必须是“八进”——即该人必须明确同意接收商业信息;
  2. 该框不得预先选中,也不得认为该人已通过简单的不作为表示同意(即,他从未表示同意,并且他不反对/取消订阅的事实被视为同意);
    我同意接收商业信息
  3. 在复选标记旁边,您必须输入描述性文字。你可以用任何方式来表述文本——唯一的条件是这个人清楚地理解他同意什么。
    我同意接收商业信息
  4. 同意必须是免费的——即访问服务不能以个人接受营销信息为条件(例如,如果用户在不接受营销信息的情况下无法创建帐户,则同意不是免费的,因此无效)。
  5. 所有同意必须以可以证明的方式记录(记录):
    • 在线环境下,日志校验必须注册;
    • 在物理环境中,必须通过表格以书面形式进行;
    • 如果是口服的,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以便证明;

获得同意的例外情况

如果您想通过电子邮件推广客户已经购买的产品,您可以向他们发送有关类似产品的商业信息,但有一个条件:在获得电子邮件时,您给他反对接收此类信息的机会(来自例如,通过选中一个框)。

这个例外很难实现。

如果自从他给您您的电子邮件地址后您无法反对他,您就不能向他发送消息(即使您在发送每条消息时都给他该选项 - 通过所谓的取消订阅)。

撤回协议/反对

您向其发送营销信息的人有权撤回他们的同意/反对接收此类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您必须停止向他们发送营销信息。

您发送的每条消息都必须包含关于人们有权撤回其同意/反对接收此类消息(所谓的取消订阅)的文本。

撤回同意或反对必须与获得同意一样容易(例如,如果他们已检查同意接收商业信息,则这些客户必须能够通过按一个按钮来取消订阅 ).